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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分类: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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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深圳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招标人为 保定市国控置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深圳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2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清苑区(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3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包括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土地征收组卷地块中涉及的所有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等的用地土地。

2.4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指定区域内(约1800亩,以实际为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历史情况调查、土壤样品采集、保存、运输、交接、分析测试、数据上报专家会审等,通过专家评审,形成初步调查报告,识别并确认场地是否存在潜在的污染,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本项目按招标人要求以实际土地组卷报批批次分地块分别开展对应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深圳园全部涉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用地土地组卷报批结束。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的标准、规范、规定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2.7标段划分: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 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在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平台进行备案

3.2财务要求:

具备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信誉条件良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评审专家评标期间自行网上查询);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工程技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提供2021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5投标人类似业绩:

2019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土壤检测服务类业绩(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360环球在线注册“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4.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于 2022 年 5   25 日上午 9:00 时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下午17:00时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3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6 月 17 日 9 时0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可不派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

5.2逾期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保定市国控集团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国控置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银杏路118号              地    址:保定市复兴中路3108号康泰国际5

邮  编: 071000                         邮    编:071000                      

联系人:张全乐                           系 人:马骥                        

电  话:0312-6737063                        话: 0312-3116875               

 真:0312-6737063                        真: 0312-311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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